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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她的人将其奉为圣母,认为她是美利坚最后的良心,是手持剑与秤的正义女神忒弥斯,恨她的人将她视作资本主义的叛徒,视作精英阶级的敌人,是赤化美国使其倒退的叛卝国者。
但她在总统之位上坐的那样稳,稳到所有敌人都不明不白的死在她脚下,稳到资本主义如昔日神话般被她踩在脚下,她的人生就如开了挂的游戏一样,顺利的不可思议。
而他是为了刺杀她潜伏在她身边的
见到她的第一眼,罗根就惊诧于她的年轻和美丽,她比电视上的还要美,不化妆时简直像个小姑娘。
但克鲁斯只是漫不经心的看他一眼
“你有两个选择,要么忠于我,老老实实的当条狗,要么……”她露出一个恶劣的笑,“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可以现在就杀了你。”罗根危险的眯起眼睛,狼一般的目光紧紧锁定在她脸上。
她却怜悯的看了他一眼,像对脚下蚂蚁一般的高高在上的怜悯,然后又是一个微笑。
“那么……”她总是不紧不慢的说话,有时候还显得温吞吞的,那样气定神闲的看着他,反倒让人更加警惕,“就来试试吧。”
罗根没由来的觉得一阵危险,他不假思索的亮出爪子,快速向她袭去,下一秒却又回到原地,跪在她面前动弹不得,这女人远比他想的还要危险可怕,怪不得没人能暗杀成功。
“你是变种人?”
“变种人?”她饶有兴致的歪着头,慢慢的重复一遍,高跟鞋踩在他的肩膀上,俯视着他说,“不是。”
“你看起来很适合当我的狗。”瑞贝卡·克鲁斯轻轻的笑了,像个小女孩一样甜美的对他微笑着,鞋尖挑起他的下巴,“我真的只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到底要不要?”
有点屈辱
但罗根答应了
他是条狼,瑞贝卡很清楚,于是她既是无法被忤逆命令的严厉主人,又偶尔是个妩媚的女人,还有些小女孩的活泼俏皮,她一向擅长训狗,即使是面对这条看似野性难驯的老狼也能应对自如。
罗根就那样在不知不觉中被她驯养,成为了她充满野性,却又格外听话的“wolfhound”。
那段时间他很爱她(当然现在也如此,只是更加理智),像每个沉浸在爱中的人一样,理所当然的觉得对方也许也怀着同样的感情,可本质上她根本就是个冷血的怪物,但那时候的罗根一无所知。
他其实并不了解她,只是被她所表露出来的那部分所吸引,于是就那样轻易地沦为爱情的俘虏,真正成了她床上床下的“好狗狗”。
她有时候也会喝的醉醺醺的窝在他怀里,迷惘的看着他,说:“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了,我其实根本没有政治能力,只是凭想象造了个理想国出来,将自己的意志施加于一切,现在它在运转,人民也看上去过的很好了,他们有面包,有牛奶…幸福指数越来越高,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样子,似乎我做的很不错了,可是我怎么还是那样难过?我和托尼说等我活的久一点的时候,我就去当总统,去修改法律,可现在我做到了,我用法律杀死了小丑,他却不在了,他被我留在那个世界了,我有时候好想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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