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药王真鼎内沉眠修士有【大梦春秋阵】防护,李凡想要得偿所愿,恐怕还要费一番功夫。
但强行从【仙墟】脱离,阵法或多或少,受到了些影响。
更重要的是,李凡还知道,一位叫做令狐昌的药王宗修士,并没有来的及完全接入【大梦春秋阵】中。
他所在的房间,没有封死、仍然留有一丝缝隙。
如果能掌握他脑海中的记忆,药王真鼎对于李凡来说,几乎可以说是完全不设防。
那些元婴境以上的修士,不去打扰,让他们继续沉睡。
而元婴境以下的,如有需要,则可凭借【缚虫】神通,逐一镇杀。
当然,就算这些药王宗弟子各个都是身怀诸多法器、丹药。
但对于如今的李凡而言,这些身外之物,实则已经用处不大。
他真正在意的,是能够横渡虚空的药王鼎本身。
以及药王宗内,那能够通往另外修仙界的一组道标。
“即便有仙墟的存在,暂时无法逃离玄黄界。但终有一日,我却是要离开这里的。”
“将道标掌握在手中,也算是未雨绸缪。”
而且,李凡千里迢迢来此,还有另一个原因。
就是想亲眼见识一下,【仙墟】的存在。
李凡抬头仰望天空,平息思绪,等待着药王真鼎的到来。
等候的间隙,他感受着苍梧之渊特有的【镇仙力】,不禁暗自感叹造物之玄奇。
跟禁制、法阵削弱修士的实力不同,这【镇仙力】倒像是对境界进行一个缩放。
以他如今元婴初期的修为,虽然实力似乎没有限制,却也只能发挥出和金丹期相当的威能。
“倒也玄奇,就像凡人进入了巨人之国,虽然自身身高没有变化,但和周围事物相比,却是不折不扣的‘小人’了。”
正当李凡暗自感叹的功夫,身旁漂浮着的建筑废墟,仿佛被风吹动一般,在咯吱咯吱声响中,缓缓移动。
就要朝着李凡所在的位置撞来。
毫无征兆,看上去有自己生命一般,十分诡异。
李凡眉头微蹙,没有去摧毁这些废墟,而是主动选择避让。
但,就在一处处断垣残壁跟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李凡却仿佛发现了什么,目光一凝。
身形闪过,霎时间降落在其中一根石柱之上。
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岁月,石柱上镌刻的花纹早已经模湖不清。
甚至石柱本身,都已经被磨损了绝大部分。
然而,有着【化道神一】秘术的李凡,能够将过往一切经历全都牢牢记在脑海之中。
【新章节更新迟缓的问题,在能换源的app上终于有了解决之道,这里下载huanyuanapp换源app,同时查看本书在多个站点的最新章节。】
因之,即便只剩下了残缺不全的一些线条。但石柱上的图桉,在李凡看来,仍然觉得有些熟悉。
父亲惨死,林易放弃挚爱的初恋入赘陈家,他发誓一定要爬到权力的巅峰,调查出当年的真相!...
关于飞扬年代从采购员开始姚卫民穿越到了那个激情飞扬的年代,开局进入合作社,做了采购站的一名采购员。在这个一切按照计划运行的时代,采购员不但影响着本地经济流通命脉,同时还是人们眼中最吃香的岗位,八大员之一。作为穿越者,他随身带着一方空间。时代滚滚向前。姚卫民的人生,再次精彩起来...
镇政府门外,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径直停在了楼门口,从轿车上下来一位年纪大约四十岁上下的妇女来,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脚蹬一双曾明瓦亮的黑皮鞋,猛一看,以为是男人呢,仔细一看,脖子里系着一条淡花色的丝巾,才知道是一个干练的女人。...
关于捡漏我有黄金右手捡漏鉴宝,全凭经验,林凡却选择走捷径!救命钱被坑,还遭遇女朋友背叛,林凡走投无路之际,获得能鉴宝金手指。从此他步步为营,脚踩仇人,拳打奸商,混的风生水起。青铜青花,翡翠美玉,金石字画,古玩收藏,天下奇珍,尽在手中。...
自幼被一个神秘老头当成超级医生培养的孤儿叶修,为了躲避神秘势力的追杀,积蓄力量复仇,回到华夏国,进入燕京城郊区一个小医院成为了一个普通医生,想要低调平静地过日子,却接连遇到各式美女,令到生活陷入一个又一个艳遇和艳遇带来的漩涡之中...
关于穿越斗破之开局半圣强者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
关于天启预报我想要挨一顿毒打,请问这里有漂亮小姐姐吗?没有的话我等会再问一次灾厄之剑旧世界守墓人调律师最后的天国扞卫者天文会金牌牛郎二十四个毁灭因素之一淮海路小佩奇深渊烈日最终的地狱之王槐诗。困潦倒的槐诗忽然发现自己捡来的金手指终于能用了只不过,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为了赚钱和苟命,他一不小心踏入了这个危险世界。现境之外的边境,日常之后的异常。理想国统辖局存续院以及高踞于顶峰之上的天文会,绿日黄金黎明存世余孽与诸界天敌究竟是生存还是灭亡?这是个问题。那么,就在这一万零一种拯救世界的方法中,选一个通往...
关于穿越斗破之开局半圣强者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