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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渡过了三灾,积蓄也已经充盈,但想要突破境界,还欠一个微妙的契机。
演天珠出的主意,是让他去体验尘世红尘,王崇思忖,左右没事儿,出门走一走也好。
他也不定目标,也不推算,更不使用法术赶路,只是兴之所至,便闲云野鹤而去,兴尽便行,绝不拖沓。
如此数年,王崇以凡俗之人的身份游历,也没走许多地方,毕竟凡俗之人,只靠双脚,天下皆是漫漫长路。
这一日,王崇在一处山村呆了数月,给一户人家的村学,做了一段时日的西席,又静极思动,辞别了东主,结了束修,便背了一个包裹,随意西东。
他上午出发,到了晚间,算计行不过七十里山路,但却已经见不到人家,只有荒山野岭了。
王崇当然不怕什么山精鬼魅,林间的野兽,只是也懒得乘夜行路,正准备寻一个干净的地方,走了一段路,却见老林间有一处屋檐探出。
王崇笑道:“遮莫有做寺庙,岂不是好落脚。”
他抖擞精神,走了过去,却发现这座寺庙虽然荒败,却居然有人,一个浓眉大眼的书生,正在烤火,还煮了一锅热水。
书生见到王崇,亦是读书人打扮,本来还有些戒惧,却终于放下心来,叫道:“这位兄台欲去何方?怎么也走来如此荒僻之地?”
王崇笑道:“我从小读书,就不爱科举,只想走遍天下,瞧遍世上的名山大川,风光秀丽之地。故而父母老去,就变卖了家产,孑然一身,四处游历。”
“不久前刚才七十里外的罗家村,做了几个月的西席,积攒了五两银钱的路费,便又启程。”
书生听得悠然神往,笑道:“兄台果然潇洒,小弟却没有这般悠闲。我是台州人士,家中有一间铺子,贩卖布匹为生,此去是为了收账。”
王崇见这书生,穿的是一身糙布衣衫,知道他还未有功名,只是读书,未有进学,就不甚在意了。
这种书生多半都是读书不成,好歹识得几个字,不是帮衬家里做生意,就是去帮人做账房,连做教书先生都不够。
王崇就算不修仙,读书也是颇有才学,当年结交的也是有名的才子,跟这种读书不成的书生,真没太多话可说。
书生倒是对王崇颇有些兴趣,问道:“兄台都去过什么地方?可否跟小可说一说?”
王崇笑道:“本来该跟兄弟攀谈一番,只是走的疲倦了,不想说话。”
直接拒绝了书生,自寻了一块地方,袖袍一拂,使了一个避尘咒,把灰尘扑散,就盘膝坐下。
书生见他闭上了双眼,也不好打扰,只是小心看着锅里的热水,悄悄丢了几个树皮模样的东西煮了起来。
过不得半个时辰,天色就已经极黑,除了庙中的火堆,再无一色光亮。
书生胆子也不大,故而早就准备了好些柴火,连续添了几次,让火堆烧的甚是旺盛。
锅中煮的东西,渐渐发出一个腥气,书生叫了王崇几声,见他不答,就自取了一块粗面饼子,就着锅里的东西,吃了几口。
书生刚吃了一半,就听得外头有一声凄厉的尖叫,不多时尖叫声就越来越近,又复有呼哧呼哧的重声喘息,在附近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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