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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杀人不见血(第3页)

  就像是当时在泗水当亭长的汉高祖刘邦一样,在押送徒役去骊山的时候,就因为有很多的徒役在半路上就逃跑了。

汉高祖刘邦知道,恐怕等他到达骊山的时候,他押送的这些徒役们,整不好就要全部都跑光了。

那到时候他汉高祖刘邦,同样也还是难逃秦律的责罚,所以汉高祖刘邦这才一不做二不休的把所有的徒役都放了。

同时汉高祖刘邦自己,也跑到了山上落草避难,不就是因为汉高祖刘邦这个亭长,是当时押送这些徒役们的第一负责人嘛。

一旦在押送的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自然是要拿汉高祖刘邦这个第一负责人来问责,这本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啊。

可是再看大泽乡起义事件中的那两名,所谓的负责押送和管理陈胜和吴广他们的秦国军官。

在可能因为大雨而延误时期后,有一点着急忙慌,马上就要死了的样子吗?不还是该喝酒就喝酒么。

所以不管陈胜和吴广二人,他们所在的这一支去往渔阳执行戍守任务的九百人队伍,到底是全部都是普通的农民。

而陈胜和吴广二人,也是为了方便管理,才被临时提拔到了屯长这个位置,只是因为要去渔阳执行戍守任务。

才会以秦国的军法来管理他们也好,还是陈胜和吴广他们这些人,其实就是正儿八经的秦国士兵也罢,

本质上他们这一次的时期,应该是都已经因为大雨影响下的不可抗力因素,而免于承受惩罚了。

否则不足以解释,为什么那两名押送和管理陈胜和吴广他们的秦国军官,一点也不害怕时期后被上面责罚的原因。

只有本来就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他们两个人才能够这么的心安理得,甚至还有闲心去喝酒、还把自己给喝醉了。

同时,通过这两名所谓的秦国军官,就能够押送和管理陈胜和吴广他们这九百人,去渔阳执行戍守任务来看。

就完全可以确定陈胜和吴广他们这九百来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所谓普通的秦国农民,而就是正儿八经的秦国士卒军队。

因为如果这些人没有接受过系统性的管理和军事化训练,区区两个秦国军官是无论如何也看管不过来九百多个人的。

像是汉高祖刘邦往骊山押送徒役,还没等到地方呢,徒役们就已经都逃跑得差不多了,才应该是一个常态。

而如果陈胜和吴广他们这九百多人,想要逃跑的话,那两名秦国的军官,也绝对管不过来他们这么多的人。

可是陈胜和吴广他们这九百多人,却完全没有任何要逃跑的意思,而是借故多次挑衅那两名已经喝醉了的秦国军官。

然后再直接当众杀死了那两名秦国的军官造反,这明显就是有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军队叛乱行为。

所以从这里也就能够明确地看出来,陈胜和吴广二人所谓的依照秦国律法:“时期,法皆斩。”

恐怕根本就是陈胜和吴广二人,所故意精心编造出来的一个谎言,就是想要以此来恐吓和煽动其他的士卒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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