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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锦欣才三岁,倒看不出什么其他的喜好,只外喜好珠宝首饰,越是金光灿灿,华美异彩的物件,就越能吸引她的眸光,拿到手她便越欢喜,从小到大,顺国公夫妇不晓得为她打造了多少金器器具。
她从小到大最开心的,就是被抱着进皇宫见姑母。
因为皇宫从上到下,由黄澄澄的瓦片,到宽阔空旷四平八稳的宫殿,五彩琉璃的窗镜,繁复精美的刺绣,以及慈宁宫中富贵繁华的景象……皆精准戳中了小锦欣的喜好。
今日。
她被带入宫中,由小为安牵着小手,去给姑母李明珠请安。
她瞪大了眼睛,眸光锃亮瞧着周遭的一切,不禁同哥哥软糯娇声叹了一句,
“哥哥,若是咱们也能如姑母般,一直住在皇宫就好了!”
为安现在已然十一岁,长成了个金相玉质的翩翩美少年,行走在红墙黄瓦的宫巷中,自带一股华贵无极之气。
他敏锐察觉到了这句话的不妥,不禁停下脚步,蹲在年幼的妹妹面前,带了几分郑重的语气道,
“欣儿,哥哥知道你喜欢皇宫,可方才这话,今后切莫在旁人面前说,记得了么?”
哥哥平日里最宠爱她。
平日里若是想吃什么,想要什么,他从来都会顺着她,怎得这次,哥哥不仅没有一口答应下来,还特意嘱咐她不许对外说?
小锦欣不由歪了歪头,有些不明所以,不过她素来很信服哥哥,所以重重点了点头,灿然一笑,
“嗯!
哥哥说什么,欣儿便听什么。”
其实不仅仅是顺国公府和阮家,哪怕是宫中的太后李明珠,对小锦欣也是宠爱有加的。毕竟李明珠只有朱承稷一个儿子,膝下没有女儿,所以她一直将弟弟的女儿小锦欣,视为自己的亲女儿看待。
小锦欣还在襁褓中时,李明珠这个做姑母的,就喜欢得抱在怀中不愿撒手,见她喜欢那颗凤冠上的硕大东珠,当即便命人取下,送给了小侄女。
邻国贡品,若是有些稀奇物件,必然是让宫婢挑拣好几样小侄女喜欢的送了来。
直到小锦欣五岁,才刚过了生辰礼,李明珠便下了道懿旨,命人将小锦欣封为一等永宁郡主,享每年六百担食邑,可有七百府兵。
整个晏朝历史上,都没有过比她更年少的郡主了。
就这么千娇万宠着,小锦欣在福窝里一直活到了整整七岁,按理来说,这般出自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理应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常待在闺中写字绣花,今后只等着嫁个门当户对的郎君,便能安稳和乐过一生。
可阮珑玲的想法却有不同。
她希望小锦欣既能登得了皇宫贵殿,可要知得了民间疾苦,所以无论是与番邦使节谈生意,还是亲自去京郊农庄查帐簿,她都会带上小锦欣。
长此以往,由于深入民间,小锦欣不过才小小年纪,见识就远比同龄的闺秀要高远得多,为人也要更豁达爽朗些,连姨母阮丽云都笑着说,有几分阮珑玲儿时雷厉风行的影子。
这一年,因年景不好雨水不足,晏朝大旱,许多农田颗粒无收,阮家作为京城的富庶大户,拿出多年来在仓库中积压的存粮,给京郊的流民发粥赈灾。
阮家的赈灾点拢共有好几个,阮珑玲这几个平辈们分收一方,有条不紊组织着家丁熬粥发放,为安与锦欣也随母亲来到了分管的玉柳屯。
阮珑玲连日来褪尽钗镮,亲力亲为在粥棚中施粥,早已体力不济,今日才给灾民们舀了百十来碗,一时觉得头晕眼花,便先回到了马车上休养,将施粥的事情,全都交给了十六岁的为安,嘱咐八岁的锦欣,让她跟紧哥哥不要乱跑。
世道混乱的时候,人也更奸邪些,为了争口吃的,大多都是能豁出命来的,李渚霖早就想到了这点,这些时日都派了精兵护卫着,再加了十数个黑骋铁骑镇压,到底也从未出过什么差错,
粥棚前,饿到几乎站不住的灾民们,一个个都拄着拐拍成了长龙,伸长了脖子,手中拿着凿出来的木碗,眸光着切地望着前头岗中的热粥。
锦欣随为安站在队伍的最前方,将热腾腾的汤粥,端到灾民手中,此时来了个衣衫褴褛,瘦得面黄肌瘦的三角眼男子,身后还跟着一对孱弱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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