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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维奇并不傻,他知道,在活地狱,普通人的生活成本不可能这么高,可是,他来这不是当普通人的,他是有事业要完成的。
萨维奇开始在脑子里比较,之前,他给过镜像大师和吹笛人一些活动经费,但那个时候,经费都是五位数起步,少于几万美金,伟大君王怎么能拿得出手呢?
更不要说来昂和哥德夫人这样的普通人手下,每次找他要经费和赏赐,他都是千金买马骨,不光花钱,还吃了不少藏品。
萨维奇一估算,他发现,如果把那些产品都折合成现金,他花在普通人身上的钱,也起码有几十万美金了。
可是,这些普通人和之前雇佣的超能力者,又给他带来了什么呢?
几乎什么也没有,来昂和哥德夫人从此消失,镜像大师和吹笛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的几十万美元打了水漂,什么情报也没获得。
但是反观,花了几千美元,萨维奇基本摸清了活地狱里面黑帮老大的套路,知道了他们的一些脾气习惯和弱点。
而且,附近的报童都和他熟络了起来,言语之间也能带出不少情报,甚至,他和之前那个中型黑帮的老大已经见了一面,初步拟定了针对活地狱的作战计划。
只需要原来几十分之一的成本,就能取得原来几倍的成就,那这钱花的也不冤。
而且,雇佣别人的钱撒出去之后,是别人享受,自己在这里消费的钱,最终也是自己享受了。
饭是自己吃的、服务是自己享受的、酒是自己喝的、时间也是自己消磨过的,就算产品本身不值这个价,可额外获得的利益,自己也是赚了啊。
这样想着,萨维奇开始进行下一步的计划,他投了一笔钱,给那个中型黑帮的老大,让他去采购武器,然后推翻自己的头儿。
没想到,这件事进行的非常顺利,中型黑帮的老大两枪放翻了头目,自己当上了那个大型黑帮的老大。
发现金主的重要性之后,这个老大更加依赖萨维奇了,简直是言听计从,萨维奇不但获得了整个区域最豪华的房间,还有不少黑帮成员听他差遣。
这可是他在哥谭取得的最大的进展。
萨维奇想干掉那个黑帮老大,自己统领黑帮,可是刚刚接触了黑帮一段时间,他就发现,这里的黑帮有自己的一套规矩。
他要是干掉那个黑帮老大自己干,还得对着十二家族的人点头哈腰,说不定,还得被人家拒之门外。
萨维奇不愿意屈居人下,所以只能退居幕后远程操控,让那个黑帮老大去为自己干活。
尽管目标达成的不尽如人意,但因为长期以来的挫败,萨维奇已经为这种进展感到很惊喜了,毕竟,这完全就是一座疯子之城,他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拿下一个黑帮,已经相当不错了。
既然拿下了一个大黑帮,那接下来就是一统活地狱,可是,光是活地狱,就聚集了五六个大黑帮,必须得把他们全干掉,才能达到统一的目的。
要想和其他的大黑帮去抢地盘,有两点是必须的,一是人,二是武器。
招人需要钱,给人发工资也需要钱,买武器需要钱,维护武器需要钱,打出去的子弹需要钱,制止对方打出子弹也需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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