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显不是!
于是……
【心平气和:师侄,我乖师侄,在不在?】
【人才部部长:宗主,我在忙呢,咋了?】
【心平气和:我知道你很忙,但你现在先别忙,你听我说……】
崇率将十宗会议上的事情全都告诉了迟淼,顺便求证了一下那些事是不是真的。
那么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是要锤得锤!
他已经很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并且提问。
【心平气和:所以你到底要不要答应,我怕他估计会一些什么巫蛊之术,要用头发为媒介来搞你噢。】
【人才部部长:你考虑考虑。】
【心平气和:你快点考虑!】
迟淼摸着自己的下巴,把这事儿说给了其他人听。
众人闻言,也是开始思考起来。
容璇姬冷哼一声站了起来:“他天剑宗也好意思要赔偿?做了那么多缺德事没让你他们宗门当场被灭已经仁至义尽,真是脸都不要!这头发……不能给!”
云瑶也是担忧的点点头:“是……我也觉得不能给,我爷爷……也就是天剑老祖闻人阴,虽然我没见过他几次……但每次看到他,我都本能的感觉到不舒服,很恐惧,他身上有很怪异的感觉。”
“就是,他要是闹,大不了赔他钱就是,咱们可不缺这点!”金圣斐开口。
净明也抿着唇思考:“身体发肤……即便离开了人类肉身,也与人类有极强的关联,确实会有些邪术可以做到利用你的一根发丝下咒,让你陷入某种无法挣脱的困境之中。”
“再三斟酌吧。”
迟淼集思广益之后,好奇:“那……利用头发的这种邪术,或者是诅咒,强度如何?”
虞无心:“如果这时宋沉星在的话就能回答你了,他肯定更懂一点。”
宋沉星在事件之后就赶紧溜了。
他本身就只喜欢到处游历,对其他的不感兴趣,再者他觉得跟着迟淼混容易去世,所以一句山水有相逢就脱团跑了。
此时应无惑开口:“我此前看过一些,诅咒,关系到施咒者施展的咒术种类,身体发肤……头发是最不值得一提的,随时都能长出新的。”
“因此,利用头发下咒,即便有通天之能,也无法致死。”
迟淼一笑:“不能致死啊……那好说,随他去吧。”
众人惊了:“什么叫随他去啊!你不觉得这是一个阴谋吗?万一你随他去,他借着这头发把你废了,让你生不如死怎么办?!”
迟淼冷笑:“废我?他敢对我下咒,遭殃的只能是他~”
别忘了。
她身上可是拥有传说中,只有仙人才能种下的阎罗厄咒。
此前她修炼的《神魔破念观磨法》连阎罗厄咒都能压制一二,甚至还能碾碎部分天罚。
不能致死,那是什么小卡拉米?
出版名暗星,全网有售,系列新文被夺一切后她封神回归已完结1v1双洁塔罗牌团宠神医甜燃爽!昔日大佬嬴子衿一觉醒来,成了嬴家丢了十五年的小女儿,而嬴家果断收养了一个孩子替代她。回到豪门后,人人嘲讽她不如假千金聪明能干,懂事优雅。父母更视她为家族污点,警告她不要妄想大小姐的位置,有一个养女的名头就该识趣,不然就把她送回去。嬴子衿这就走,不用送。在嬴家欢天喜地庆祝,其他人都在坐看真千金笑话的时候,各个领域的大佬们纷纷出动了。粉丝战斗力top的顶流影帝嬴小姐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垄断全球经济的财阀继承人嬴家?什么东西?老大,直接灭了吧?华国第一古武者谁敢欺负师傅?智商高达228的天才少年我姐姐。拥有极致妖孽容颜的男人勾唇一笑,散漫慵懒那好,叫姐夫吧。大佬们???真千金原大佬身份一夕恢复,全网炸了,嬴家疯了,哭着跪着求她回来。国际巨佬家族不好意思,介绍一下,这是我们本家大小姐。王者重生,强势翻盘,绝地反击!神算女王两百年后再回地球,曾经的小弟们都成了大佬...
想知道我变强的秘诀?我告诉你艺术源于爆炸,甩锅才能变强!这是一个靠着甩锅加点走上忍界巅峰的故事。...
2002年有三件大事,第一件是上海获得了世界博览会的举办权,第二件事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第三件事是陆渐红失恋了。陆渐红经过调岗,要离开熟悉的家乡小镇。...
捡漏鉴宝,全凭经验,林凡却选择走捷径!救命钱被坑,还遭遇女朋友背叛,林凡走投无路之际,获得能鉴宝金手指。从此他步步为营,脚踩仇人,拳打奸商,混的风生水起。青铜青花,翡翠美玉,金石字画,古玩收藏,天下奇珍,尽在手中。...
乐璇万万没想到,她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还没睁眼的小猫咪。还是品种猫,叫什么东北金渐层。特别名贵,全国上下也就几百只。唉,算了,既来之则安之。难道她还能自杀不成。可等她睁开眼睛,看清楚她妈妈的一瞬间,我屮艸芔茻!神特么东北金渐层!分明是东北虎!就在乐璇接受东北虎的身份,享受混吃等死的国一待遇时,整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注1,因剧情需要,有些描述会与现实有不小差距。2,全文,只有乐乐一个,是从人变成动物!3,正文不变人。化作人谈恋爱的情节会放在番外。内容标签幻想空间重生系统轻松搜索关键字主角乐璇┃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我是国一,我怕谁!立意即使变成老虎,也要努力奋斗,创建美好生活!...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