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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作势要起身走人,林霁抓住他的手腕,安抚般地摩挲一下,像是主动认输:“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况且,你说的没错。”
郑知夏慢慢抽回手,在桌布的遮掩下摩挲着自己的手腕,笑容被收敛成明显的困惑。
“相配在哪里?我记得她……那个女生,家境普通,成绩也普通,大家都说她配不上你。”
林霁似乎是叹了口气,很释然:“灵魂的相配。那时候年轻,觉得什么金钱家世的太俗,不该出现在感情里,喜欢她,是因为她很有趣,也很有生命力,正好是压力最大的那一年,她在一片灰扑扑的学生中——”
他笑了声,仿佛是为自己的感慨与坦白觉得不好意思。
“最鲜活。”
郑知夏安静地夹菜,直到话音停止才停下,咬肌酸涩喉咙胀痛,抬起眼飞快地笑了下。
“其实我以为,我还算是鲜活的?”
“不一样,”林霁失笑摇头,“这都没有比较性,好了,快吃饭吧。”
郑知夏闷闷噢了声,没有再问,慢吞吞地嚼着排骨,酸涩的味道炸开,他皱着眉,含糊不清地小声说:“今天这做的也太酸了吧。”
“有吗?”
林霁也尝了一块,“我觉得还好,跟以前的味道差不多。”
“那大概是我的味觉出问题了。”
郑知夏笑了笑,仍旧微微皱着眉,无能为力地感受着酸涩感在胸膛和口腔中横冲直撞。
原来同样的鲜活,在同一个人眼中也是不同的。
他突然感觉到了习以为常的迷茫,那是在青春期每一个辗转反侧的深夜里都不曾想通的疑问,至今都没能得到解答。
好看不行,听话不行,相似不行,能让他感到轻松愉快也不行。
喜欢是世界上最难解释的命题。
……
邓明城一条腿搭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啧啧叹气。
“你这是上班上出怨气了?这么玩命地喝。”
桌上摆的酒瓶密密麻麻——大半是进了郑知夏腹中,红的白的混着喝,现在轮到了威士忌,他看得咋舌,其他人则碍于那股颓丧冷厉的气场不敢接近,不远不近地坐在不远处聊天。
邓明城等了片刻,又啧了声。
“咋回事啊?半死不活的,被你爸训自闭了?”
“没有,”郑知夏的声音很淡漠,“失恋。”
“嚯,你骗谁呢,”邓明城笑着挑眉,“恋都没恋过,失的哪门子?不会是分手后发现自己爱裴如许爱得不可自拔了吧?”
怪恶心的,郑知夏无语道:“别膈应人,你到底喝不喝?那一杯端在手上看半小时了。”
邓明城立即仰头一饮而尽,反手翻过杯子抖了抖,示意自己喝得十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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