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零七章,洛天的反击
深渊气息徐徐落下,鸿元没想到过有朝一日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落幕,洛天也一言不发,他不喜欢这种被人计划和操控的感觉。
此时在意识世界内,也只有摄天者之魂一人真正得利,他回过头望着洛天说道:“我说过,你一定能拿回肉身。”
“我的过往和一切都在你的计算之内,甚至连我进入深渊都是你安排的,与其说鸿元是你所圈养的牲口倒不如说我也是,只不过现在我还没成长到你所期望的程度,所以你才没有马上动手。”洛天说道,“告诉我,当我的修为到达哪一步的时候,你会来抢夺我的肉身?”
“百年约战过后,当你打败邪魔老祖的时候,反正你已经踏上第三域,而且我至今在你身上执行的计划都已成功,如没有意外,邪魔老祖将是我为自己准备的最后一块跳板,而你也将在我的计划之中不出意外地战胜邪魔老祖,那时候道海会重聚,而你将踏入道海之中,在那一刻你将成为我完美的肉身,也是我拿回肉身的时候。”
摄天者终于给了洛天明确的时间节点,他今天的话也出乎意料的多,看起来似乎心情很好。
“并不是每件事都能如你所愿的。”洛天低声说道,摄天者之魂用狐疑的神色看了洛天一眼。
“你说什么?”他问道。
洛天脸色一正开口道:“你说你用在我身上的所有计划都出乎意料的顺利,也说你迄今为止的诸多计划都在我身上成功了,那从现在开始你所有的计划我都不会配合,你想做到的事情我都会想尽一切办法阻止。”
“无妨,若你真能阻止我的计划,那也是你的本事。”摄天者对洛天不屑一顾地说道。
洛天低吼道:“那就从鸿元开始,你今日想让深渊气息吞噬鸿元,以此来让我踏上第三域,我偏偏要与你作对,今日鸿元死不了,这还是我的肉身我的意识,深渊气息也在我的控制之下。”
说完鸿元举起手似乎在强行控制空中翻滚的深渊气息,原本已经几乎到达鸿元头顶的深渊气息逐渐放缓下来,可摄天者却并没因此紧张甚至脸上连丝毫动怒的神色都没有,他瞥了一眼洛天后说道:“凡人总是这么天真。”
话音才落,深渊气息突然降临到了鸿元的身上,那张可怕的黑色巨口一刹那间将鸿元完全吞了进去,黑色扭曲的巨大云团内已经完全看不见鸿元的踪影,洛天脸上的表情刹那间凝固住,摄天者冷冷嘲讽道:“你就是这么来阻止我的吗?”
洛天一言不发,他还在试图控制深渊气息,但用尽了所有力气却达不到洛天想达到的效果,双眼开始流血,血水顺着眼角往鼻尖上流,明明是魂体状态却在流血,此时所流出来的并不是真的血液而是魂体过度发力后引发的枯竭效果。
如果再这样下去,洛天的魂体将会遭遇更进一步的伤害。
“徒劳而且愚蠢,你再这样下去魂魄会受到更严重的伤害,甚至可能会引发无法挽回的伤势,我劝你收手,不要做之中没有意义的事情。”摄天者说道。
洛天对他的话只当没有听见,但很快摄天者的话便在洛天身上应验了,洛天的魂魄开始撕裂,在他的身上出现了一条条可怕的裂口,就好像被撕裂的虚空一般,这些裂口出现后似乎想要自动愈合,但刚刚愈合了一寸却又再度被撕裂出更大的伤口,周而复始好几次后,洛天魂魄上的伤势看起来更加严重了。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得绝症,从王者陪玩开始无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镇政府门外,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径直停在了楼门口,从轿车上下来一位年纪大约四十岁上下的妇女来,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脚蹬一双曾明瓦亮的黑皮鞋,猛一看,以为是男人呢,仔细一看,脖子里系着一条淡花色的丝巾,才知道是一个干练的女人。...
认识了小半年的美女邻居突然问他要不要在一起刘信安思考了短暂的几秒后笑着点头可几天后,她却突然消失之后又突然在电视机里出现刘信安感情我那喜欢白给的女朋友还是个大明星?...
镇政府门外,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径直停在了楼门口,从轿车上下来一位年纪大约四十岁上下的妇女来,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脚蹬一双曾明瓦亮的黑皮鞋,猛一看,以为是男人呢,仔细一看,脖子里系着一条淡花色的丝巾,才知道是一个干练的女人。...
老兵朱高远,穿越成为吊死煤山的崇祯皇帝。凭借熟知的历史知识及高超的战术指挥能力,率领千余残部成功的从朝阳门溃围而出。继而出人意料转进燕山,躲过流贼大军追剿。继而设计兼并了吴三桂派去劫驾的一千夷丁。一片石大战爆发后,又率领两千明军长驱南下。流贼惨败退出北京,建奴南下,朱高远凭借着结硬寨打呆仗的战术死守黄淮防线。...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