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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无阻,你爱我,别管我,几只耳朵,共我放心探戈情人如若很好奇,要有被我吓怕的准备试问谁可,洁白无比如何承受这好奇,你有没有爱我的准备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很久以前,我也正正经经地谈过一段恋爱,那时的我,还没有如今这么多游离和破碎的情绪。
就在我几乎彻底忘记它了的时候,它毫无征兆地,又出现了。
那段时间,每到深夜,我就会独自坐在阳台上哭,起先是呜咽,到后来则变成需要咬着牙才不至于歇斯底里的剧烈哭泣。
我吵醒了房间里的人,他走出来蹲在我面前,整夜整夜地陪我说话,可我只知道哭。纵然再亲密的人,也没法理解,没法分担这种痛苦。
在那年夏天,我就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不会再跟任何人缔结一段固定的情感关系。
我的余生,也许一直都是这样了,但他们应该有更多的机会去认识可爱的姑娘,有更多的机会去爱,和被爱。
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好起来,没有人能对我保证说舟舟你一定会好起来。
既然如此,我就不应该拖累任何人,不应该让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和累赘,不应该以爱的名义,剥夺任何人更多的选择的权利。
一个人并不能够因为自己承受了自认为足够多的苦难,就可以无视,甚至蔑视别人的苦难。
至少,它还能让你记住,你没有资格把你的苦难经历当成个人的人生资本。
如果我不能与你和乐安康地一同生活,那我至少可以在你要离开我的时候坦然洒脱,这就是我能够给你的最好的爱。
很多人都喜欢这首歌里最后那句:“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但我更喜欢“愿赤裸相对时,能够不伤你”。
九月的工体,陈奕迅的演唱会,王菲是神秘嘉宾。
全场都沸腾了,可我没有。
我买了内场票,头上戴着能够发出蓝色的光的犄角。
可是他没有唱我最喜欢的这首歌。
{此生不复再相见}
我似乎说过很多次再见,我把每一次都当做诀别,可是我们却一次又一次地重遇。
每个人都有一片森林,迷失的人已经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我没法拿村上春树的这段话再搪塞自己。
北京的秋天的夜,下了一点儿小雨。
我裹着披肩从胡同里走出来,在路边等车等了很久。
你知道吗,那一刻我有一种解脱了的感觉,为着坐在你身边的人。
她涂薄荷绿和白色的指甲油,用爱马仕的钱包,她比我年纪大,看起来比我得体得多。
而我是怎样的一个笨蛋呢,一个连斗地主都打不好的笨蛋。
思考要慢,做决定要快。
我就在那个夜里做了这个决定。
我这一生,再也,再也,不要见你。
哪怕我依然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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