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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男子,要束发,当然玉簪冠冕也要来一套。
看着镜子中玉树临风的自己,心里也是暖呼呼的。
打扮好了,白情高高兴兴地去城里最大的酒楼,银票往桌上一拍:“好酒好菜都给老子送上来!”
是的,这个圣子爱好自称“老子”。
一到了民间,他就是满口老子有钱满身铜臭的来自京城的臭纨绔。
因为长期辟谷,其实他的消化能力也一般。
每次下来都是大吃大喝,一下子都是受不了的。
回到华丽的客栈他就开始半夜的呕吐。
但是他一般抱着马桶吐一边乐,跟个神经病似的。
吐完了就清洁,熏香。
不是那种禅意十足的檀香,而是点名要最脂粉最庸俗的香,熏得一屋的芙蓉春暖。
白情裹着大氅,拍着银票,对店小二大声强调自己怕冷。
屋子里便要烧着足足两个炉子的银丝碳,合着瑞脑消金兽,整个屋子又香又暖。
他便裹着丝被睡,睡一个昏天黑地,睡一个日上三竿。
不敲钟,不晨礼,不念经。
就是吃喝睡。
爽。
白情就这么晃晃悠悠地混过了半个多月,票子花得跟流水似的,直到口袋里比脸还干净,才迤迤然把人皮面具一脱,抖落一下压箱子的圣子长袍,在身上套上。
当然啦,穿长袍之前,他得先把那些绫罗绸缎、金银珠宝扒拉下来,这些对他来说,还算轻松(虽然心疼得要命)。
但最要他命的,还是脱鞋!
每次把精心挑选的绸缎鞋子剥下,脚一落地,那股子冰凉直窜心窝子,他都恨不得捧着鞋子唱一首柳永的《雨霖铃·寒蝉凄切》。
只不过,当他披上白袍,飞身而出,提着邪魔的骨骸,出现在众人眼前时,就又是那个超凡脱俗、不染纤尘的圣子大人了。
百姓们眼见圣子除掉邪魔,纷纷欢呼雀跃,感激涕零,连声称谢。
白情脸上则条件反射地挂上一抹温和而又略带疏离的微笑,高高坐在铜莲台上,宝相庄严,口中诵念着经文,为众生祈福。
末了,就在众人的交口称赞中一挥衣袖飘然而去,只又留下一则莲教圣子除魔卫道的传说。
之后,他才慢条斯理地骑上了一头毛驴,悠悠然朝着首都的方向进发。
身为圣子,得守着清贫的日子,坐马车那种奢侈的事儿是想都别想了。能骑上这匹毛驴,还是看在他除魔有功,可能身体有所损耗的份上,才特许的待遇。
不过,有坐骑也比没有好。
白情一想到要赤脚走回京师,都恨不得在江边自刎,再世为人。
这劳什子的圣子,谁爱当谁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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