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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嘭嘭
当时学英语有多辛苦,现在就有多庆幸。整个高三李然不止要每天背100个单词,还要被他哥压着练听力——人为听力。
迟蓦动不动就要拽一句洋文跟李然对话,最初时李然满脸懵逼,以为他哥突然变异了,像一个面对导弹都要往小日本儿发射炸死他们了、他却还没摸清导弹发射原理的二货,而后才反应过来是洋文,更懵圈了,凄凄惨惨戚戚:“……啊?”
心里又云游天外地想,当年统一六国的秦始皇还是死得太早了,货币统一语言统一还在运行阶段呢,没来得及让中文推向全世界做第一大语言,他就中道崩殂,实属憾事。否则这这时候也不用被洋文欺负得晕头转向。
当然了,这全是给自己不想学习找的诸多借口之一,李然只敢腹诽不敢真说。
还好迟蓦只是严格,不是丧心病狂,在李然英语只能考三十分的“光辉”时刻不为难他,每说一句英文就翻译一句,让李然记住这些简单句式。
写作文的时候能用到。
练习一段时间,迟蓦便不满足于只让李然用耳朵听,还得用嘴巴说。说的牛头不对马嘴也得说,迟蓦问天李然答屎也得说。
不能害怕闹笑话。
一件事不开始,就不会知道结果如何,因为它根本没结果。
令李然引以为傲的来了。
他虽然英语差劲,但音标学得不赖,认识的单词念得都比较准。配合着他清爽的嗓音,听在人耳里想让人纵容他。
刚用英语和迟蓦对话时,李然依旧分不清“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等让人头疼的时态,只会磕磕巴巴地背单词。偶尔实在想不起来句式,还会绝望地说些中式英文先应付一下,例如——
“Nozuonodie.”
“Youcanyouup.”
“Nozhemome.”
“Younocan.”
迟蓦听得满头黑线。
饶是都这样了,他说的也不流畅,因为心虚所以结巴。一辆车开到满是石头凹凸不平的马路上蹦蹦跶跶地要散架,都没他能磕绊。但音准意外地不错,迟蓦挺喜欢听的。
他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孩子。
得到迟蓦的夸赞后,李然信心倍增,每天都能看到进步,哪怕只有一点点。
整整一年的教导,猪都能上树了,况且李然是个人呢!
现在面前要是出现一个外国佬找他问路,李然完全不怕。用英文日常交流已很熟练,甚至有好几次他哥说了一些高中生根本不会学到的单词,对他一本正经地下流,李然全听懂了。
现在面前站了一个外国佬。
虽然没找李然问路,但加西亚跟沈叔用鸟语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话,他都大致听明白了。
可想而知,加西亚对着沈叔说“mychild”,沈叔又见鬼似的叫“father”的时候……
给李然带去了伦理完全失常的巨大冲击力。身为从小就被教导正常的伦理纲常的正常人,他的三观遭到了严峻挑战。
加西亚的中文说得不错,只有一点口音。这人明明生得不胖不瘦,肌肉也没有那么健壮,长相堪称阴柔俊美,是比较无害甚至会令人觉得他没有任何危险的熟男类型。但朝沈叔一步一步走来时,又莫名让人觉得那是种能索人命的压迫态度。
来到沈叔近前,加西亚用一只手抓住他。只是轻轻扯了一下胳膊,沈叔就像被折断臂膀的破布洋娃娃,当场就卸力不自觉地往加西亚身旁倾倒,仿佛脚下踩了一团棉花,腿下软绵绵的,单手扒住他胳膊才能稳住自己单薄的身形,嘴唇哆嗦、面如金纸。
经沈叔自己说的,迟蓦手里抓着他的小辫子,想必这个小辫子就是用加西亚威胁他——损友都这样。沈叔虽然老是气急败坏地Fuck来Fuck去,但从未相信迟蓦真做什么。
沈叔在英国救过他,听着是换命的交情,比金钱交易牢固得多。如今敌人来到公司门前,迟蓦当然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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