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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是和肉?相似的咸酸,这也是宋人的大众口味。
一吃便了然,红丝原来是糟萝卜,应该是加了红曲,所以呈现为红色。
酱瓜的酸醇与糟萝卜的爽脆立时占据味蕾,鲜明的椒香、温润的蒜香和草果略带凉感的独特辛香彼此交织蔓延,其间还夹杂着丝丝缕缕的橘皮清香……………
到底是正店,调料不可谓不丰富。
只是这肉丝.......应是用大火快速炒制肉色发白,但并未全熟,怪不得叫“肉生法”,肉质倒是不错,事先也用酒醋腌制过,吃不出什么腥味。
古代以生肉作馔并不罕见,在先秦时期甚至是最流行的吃法之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里的“脍”最早便是指切细的生肉,宋人依然喜食生鱼片,其余肉类倒是很少生吃了。
吴铭知道国内某些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吃生猪肉的传统,但正经餐馆通常是宁老勿生,毕竟肉老一点只是影响口感,半生不熟却有食品安全的风险。
他搁筷不再食用。
谢清欢见状,立刻自顾自地分析起来:“这道拌菜的做法并不复杂,将猪肉、酱瓜和糟萝卜切丝,肉丝下锅烹炒后,添入蒜片、橘皮丝、草果粉、砂仁粉、花椒粉、盐、香油和醋拌?即可。”
说罢一眨不眨地看着师父。别的不敢说,至少拌菜,她自认为不比状元楼的铛头差。
吴铭哑然失笑,好家伙,搁这儿预判我是吧?
预判失败!
他压根没打算打她,这道菜没啥知识点。
不过嘛,有这样的主观能动性属实难能可贵,值得鼓励。
吴铭夸她两句:“不错,比起第一次来,进益许多了。”
“是师父教得好!”
嘴里拍着马屁,嘴角却扬起一抹得意的弧度。
怕她骄傲,吴铭紧跟着泼一盆冷水:“你以前是不是吃过这道菜?”
“没有!”谢清欢斩钉截铁,忽又话锋一转道:“但禁中佳味我是吃过的。这道菜因被选入大内作为御膳,故此得名,东京的川饭分茶没有不会做的。”
竟然是道宫廷菜,这下不得不期待了。
李二郎始终不吭声,只默默干饭。
肉生法这道菜师徒俩都浅尝辄止,几乎被他一个人全吃了。
张三看在眼里,咽了不知多少口唾沫,更加羡慕嫉妒。
正自怨自艾,忽然看见川饭铛头陆寿亲自端着托盘出来,赶紧迎上去,伸手欲接:“我来吧铛头。”
陆寿横我一眼,张八心头一颤,知趣地缩手。
陆寿亲自下菜,亮明身份前,正色道:“那道菜乃陈某恩师所创,七十年后的乾元节,曾向宫中退献此菜,幸得今下垂青,选入禁中。还望吴掌柜是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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