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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经历答道:“我做这个经历,本来是为了报答缇帅的救护之恩德。
如今缇帅已经不需要来代笔了,自然也就到了我离去之时。”
白榆若有所思的说:“现在辞职挺好的,趁早走吧。”
史经历:“......”
你礼貌吗?连装模作样的挽留都没有?
你是不是觉得你太行了,随便就能把我挤走?
“经历老爷不要误会!”白榆连忙解释说:“我的意思是,缇帅未必斗得过严家,经历老爷你早点离开或可明哲保身。”
对史经历,可以稍微说点心里话,毕竟两人交情比较特殊。
“你认为,缇帅最终会输?”史经历好奇的问道。
白榆含糊的说:“输不输的不好说,我只是个人感觉,缇帅最后不会是严家对手。”
现在一想到陆炳,白榆满脑子就两个标签——“好谋无断”、“干大事惜身”。
对于白榆的判断,史经历还是有点信的。
因为在史经历眼里,白榆就是一个“神童”,身上很有点神神道道的色彩。
“那我就不能辞官了。”史经历改变了主意,坚定的说:“缇帅救过我,我怎么也要辅佐到最后,以全恩义。”
白榆愣了愣,这就是传说中的风骨么?
“对了,你今天突然到访,到底所为何来?”史经历又问道。
白榆吭哧吭哧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能借点银子么?五两就行。”
史经历:“......”
你这借钱的嘴脸,跟你这动辄装逼的气质符合吗?
你当初在缇帅面前那桀骜不驯的模样呢?
如果不是你非要拒绝缇帅的亲近,何至于连五两银子都要找人借。
想到这里,史经历挺佩服白榆,都穷逼成这样了,先前也敢拒绝低三下四的以奴仆部众身份为缇帅效力。
坚持独立人格,差点被缇帅打发去修长城也不屈服,这莫非就是圣人所说的“不食嗟来之食”?
反正两人一个说对方有风骨,一个说对方有志气,自然而然的商业互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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