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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糊涂贼(第1页)

转天吃过午饭后,于天任与陈大宝垂手立在赵金亭的面前,等待着赵金亭的示下。

赵金亭将一件叠得四四方方的长衫交给于天任,对他说:“明儿你穿这件长衣服上街。”

于天任只觉着好笑。当兵扛枪的穿“八尺半”,码头扛活的穿“号坎”,当贼的居然穿起了长衫,似乎有些有辱斯文了吧。

但既然是师父给的,自己不能不拿着,正好自己缺衣裳穿,有这么一件长衫,穿出去更显体面。

赵金亭先对陈大宝说:“明儿你陪着天任上街转转。”

陈大宝嗯了一声,很是顺从。

接着,赵金亭又对于天任说:“明儿上街,你听大宝的。”

于天任不情愿地噢了一声,扭过脸诚心不跟陈大宝有眼神交集。

……

转天下午,陈大宝现身在了于天任的面前。

嚯!

狗熊穿袍子,变成人了嘿。

今天的陈大宝与往日的陈大宝有所不同,往日的陈大宝穿“短打”,像是个专门给买卖家打杂跑腿的“力巴儿”。

今天的陈大宝一身长衫,头戴瓜皮帽,高袜子、厚底鞋,脖领子后面插着一把南竹折扇,手里面拎着个鸟笼子,笼子里面的“红子”叽叽啾啾叫得正欢。

如此打扮,此般造型,不再像是打杂跑腿的“力巴儿”,倒像是个大户人家的“狗少”。

津门当中,少爷分成色,其中无所事事、不务正业者,被人戏称为“狗少”。

而那种吃喝嫖赌,败坏家业的,则被称之为“家贼”祸“孽障”。

真正做到潇洒斯文,恪守家风,一心求学或经商的正经少爷只在少数,几乎所有大家大户每隔几年都会出那么一两个“狗少”或“家贼”、“孽障”,倘多少年出不来这么一号,穷根子就会说:“瞧见了吧,这家没出狗少,也没出家贼和孽障,这就是要崴泥呀!等着吧,用不了多久,这家的高门楼就得塌了!”

恨人不死、恼人不衰,气人有、笑人无,古今中外,穷门穷户一大特色也。

“走吧,穿上行头,跟我上街溜溜腿去。”

陈大宝洋洋得意,很是嚣张。

于天任不愿意跟陈大宝斗嘴,再说这也是师父的安排,所以穿上长衫,跟着陈大宝出了门。

一路上,陈大宝架着肩膀,像只螃蟹似的,恨不能横着走。

没错,往往“狗少”就是这样走路的。

别说,陈大宝学得惟妙惟肖,看来已经学到了精髓。

另外,于天任也已经明白,师父让穿自己穿长衫,而陈大宝也是一身长衫,这其实是障眼法,让人误以为两人是少爷,而少了一些提防。

两人溜溜进了法租界,陈大宝对于天任说:“这里是洋人的地盘,凡是干咱们这一行的,谁都可以来此‘下货’,没有界限之分,但是眼睫毛儿一定要活泛着点儿,倘见到同行,就要转向另一条街,这是规矩,得个人家留口饭吃。”

“是不是同行,我哪知道。”于天任带搭不理地说。

陈大宝白了于天任一眼,“不懂就跟着师哥好好学。”

于天任冷笑一下,抱起拳头,假客气道:“那就辛苦师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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