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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留,他在。
她走,他等。
后山空旷无人,但魏无羡顾及蓝熹微的身子,带他们到的恰是一处被荒草挡了大部分风的地方,还有几块大石头可以坐着。
尽管如此,蓝熹微仍是被猎猎冷风呛着了,捂着嘴不受控制地咳了几声,再抬眼时,蓝忘机已站在了唯一有风吹过来的地方。
将凛冽秋意取而代之的,是她年少常闻到的浅冷兰香,不馥郁浓烈,却经久不衰。
“二哥,我......”
“伤怎么样了?”蓝忘机打断了她的话,低头去拉她的手,动作柔缓,在看见那一道淡粉色的伤疤时,眉宇轻蹙,“桌上的金疮药没用吗?”
蓝熹微刚想说“用了”,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因着她受伤,腰间缠绕着的昭阳是放在桌案之上的,而软剑少了主人灵力加持,与钢剑是完全不同的,若无剑鞘,则是如鞭子一般盘放,昭阳的剑鞘,在晓室。
当时那瓶装有金疮药的瓷瓶,放在昭阳围成圈的中央,想要拿剑必须先拿走小瓷瓶,于是她便一起拿走了。
路上才发现随手顺的,是一瓶金疮药,虽有疑惑,但虎口有伤,她确认无毒后,就一直有在用,发现这比普通的金疮药要温和许多,凝血修复也很快。
她就说怎么会平白无故多出一个瓷瓶,又怎么会刚好是一瓶金疮药。
原来压根就不是什么“顺手”。
蓝忘机什么都知道,却还是什么都让她如愿了。
“二哥,对不起。”蓝熹微艰涩开口。
蓝忘机看着她没什么血色的容颜,眉头拧得更紧,没有接她的话,一言不发给她输起了灵力。
“二哥,我......”
“我告知兄长,你身上的伤不宜催动灵力,加之兰陵城秋色甚好,我带你回云深不知处的时日会多几日。”
蓝光萦绕在蓝忘机周身,冷如寒冰的眉目也柔了下来。
“但是熹微,云深不知处是我们的家,你得回家。”
心口酸涩得难受,蓝熹微有些站不住了,慢慢坐到石块上,低下了头。
她怎么不知道呢?
正是因为如此,穷奇道她宁愿自己受伤受辱,也将抹额藏在怀里不露分毫;来夷陵怕牵扯到蓝氏,她选择了最不起眼的方式,偷偷离开。
她一直庆幸着她是蓝氏的三小姐,也一直把姑苏蓝氏的荣耀摆在首位。
岐山听训她没有躲在寒潭洞,不仅是想与蓝忘机一同承担,更重要的是她很爱那座百年仙境,她爱晓室抬头就能望到的明月,她爱藏书阁浩如烟海的古书,她也爱每年如期而至的皑皑净雪。
那是她想守护的家。
可现在,她遇见了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骨子里的人,为什么都告诉她:你要是继续喜欢,就会失去你的家。
她只是喜欢上了一个男子,一个眼里会流转着熠熠光芒的男子,一个比世间万物都要温柔干净的男子。
她只是喜欢魏无羡,只是想和他在一起。
“二哥,你看过烟花吗?”蓝熹微伸手遮住了自己的眼睛,声音颤得很,“我看过,而且我真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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