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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成为罗斯军临时的放牧草场,那些亟待收割的燕麦和黑麦都从成了马匹驯鹿的高能食物。
马匹吃了麦子就有长劲,而驯鹿吃了麦子更能将麦粒中的能量彻底吸收,这一切都不是硬啃青草能比拟的优势。
一个矮小的黑发男人骑在驯鹿背上,鞍具是标准的马鞍,只是这些大畜远不及马儿的战术优势,倒是驯鹿群随着罗斯军一路西行抵达桑比亚半岛。
对于这一带区域所有的养鹿人一无所知,作为他们的首领,瓦哈瓦宁带着兄弟、子侄随罗斯王站在了这里。
他们本就是极北冰原自由放牧之人,各个小型家庭氏族构筑这一庞大群体,他们平日里一旦接触就互相交换自己获悉的一切消息,他们早已知道北方世界的广大,以及北方的劲头是一片汪洋。
冰海之北还有什么?也许就如大王所说的,它就是世界尽头之海,大海的北方是无尽的深渊以及深渊下的虚空。
南方世界一定不会如此。
养鹿人们首次抵达了他们围城涉足的地域——普鲁士人的领地。
现在,鹿群居然可以在麦田里肆意啃食已经成熟的麦穗,这一切简直如做梦般离奇虚幻。
即便在出发时割了鹿角,队中的庞大雄鹿们的角又长了很长。
给鹿割角便于操控,这是养鹿人们需要注意之事,现在全军得到一整天的休整时期,大家正好将此耽搁的事做了。
他们身后背着轻便的短木弓,皮革箭袋里装着的尽是货真价实罗斯量产型“旋羽铁簇箭”。
由于他们被编为全新的驯鹿旗队,所有人也纷纷被武装起来。
绝大多数人都有一件板甲衣马甲,至于其他身体部位的防具就需他们自行购买了。
他们的形象无愧于“鹿军”这一绰号,同在这一片开阔地肆意放牧马匹的骑兵战士,一个恍惚就会觉得成群游走的不是驯鹿而是马,那些骑在鹿背上的人也都是自己的骑兵同僚。
骑鹿也能打仗?简直是笑话。
关于此事,瓦哈瓦宁和他的伙计们也是这么想的。自古以来养鹿人群体面对强者都是能跑则跑,现在所有人变成了奴隶也就不必再逃了。
给罗斯王做奴隶没有人心理上觉得过意不去,大祭司露米娅是自己的本族之女,与所有的养鹿人都有一些血缘关系。
那么此次远征随军行动的祭司维莉卡,她是大王的女儿、是混血的女孩,也是大家的亲戚。
养鹿人完全靠着血缘纽带将各个氏族家庭凝聚一起,而今在拉多加湖区域放牧的所有养鹿人氏族都派出精壮乃至半大小子参军了。
“难道,我们已经效忠罗斯王还会被当做弱者吗?”
此乃灵魂之问!瓦哈瓦宁一行虽无战功却有苦劳,殊不知尊重是真刀真枪打出来的,而非某个贵人的施舍。
所有驯鹿背负的辎重物现在全部卸在海滨港口,今日白天鹿群的任务就是在麦田里将瘪了的肚子塞满燕麦和黑麦。
平均每个人看管十头鹿,他们背负武器于身,警觉地环顾四周。
并非他们要刻意警惕什么强敌,这一切都是他们在冰原放牧养成的习惯。牧民要提防狼群,更要提防同样放牧的卡累利阿人,因为后者在见到他者后会果断发动进攻将大家掳为奴。
倒是做完篝火开会时有人提及的“当地人吃了大亏很可能举兵报复”,此事着实给与会的瓦哈瓦宁提了个醒,遂在放牧之际他号召自己人都留一个心眼。
不过见到骑兵们几乎都在肉眼可见的地方牵着埋头啃麦的战马,瓦哈瓦宁的警惕也消散了一大半。
“普鲁士人真是怪人。瓦良格人身上做刺青也就罢了,这些人简直所有皮肤都要刺上蓝纹,真不明白这有什么说法。现在你们被罗斯杀了很多人,难道一两天的时间就够你们举兵寻仇?即便你们出兵了,那个时候我们也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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