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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狐干脆突击编了些话术,代表王公留里克摆出一个极低的姿态,毕竟是做生意挣钱,不寒碜。
“我们年轻的王公仰慕法兰克,我们希望得到贸易的机会。如果一切是和平的,以后会有大量的优质皮革、好的铁器运到法兰克,甚至首先运到您的汉堡。但是可恨的霍里克终结了这一切,他杀死罗斯的商人,杀死那些皈依者,抢掠本该是运到法兰克的皮革,抓人血祭邪神。您的房舍本应变得华丽,当有熊头彰显您的威武。我们本打算贩售一些熊头熊皮,它们本该在今年冬季就成为您的装饰物。可是这些还东西都被霍里克抢走了,这对我们都是巨大的损失。而且以后罗斯与法兰克的贸易线路也几近中断……”
至少他们不会跟财富过不去!
埃斯基尔翻译得颇为卖力,词汇拿捏得也很准确。
有一份仇恨就叫做本该归为己有的宝物因为突然杀出的程咬金夺走而失去,伯爵罗伯特现在的愤怒就是这一情况。使者约瑟夫蓝狐对罗斯的描述,罗伯特将信将疑,但他们把皮革运来是一个事实。
见得伯爵眼神里流出仇恨与友善的复杂情绪,蓝狐确信自己套近乎的举措取得初步成功。他故意展示自己胸前的十字架,显明自己其实是虔诚的皈依者,身边又有圣埃斯基尔站台更加深了这种感觉。
当然,蓝狐为了见到法兰克人的大贵族一直是有着准备!
他与斯拉夫人瓦迪都有防身的钢剑,区别在于自己的剑镶嵌宝石和黄金,瓦迪的剑就是单纯为实战考量做得比较一般。
瓦迪的剑是完全的战斗兵器,蓝狐的剑更多考虑自卫与彰显财富的需要。
一把长剑藏匿在教士的罩袍里,剑鞘有孔洞,可穿进皮条麻绳做背带而背在身上。
一直无言的瓦迪奉命卸下钢剑,如同魔法一般突然摆在桌子上,着实让伯爵吓了一跳。
“你们,居然带着武器进入我的居所。你们是教士,居然藏匿士兵的武器?”
埃斯基尔急忙打圆场:“按照规定这当然是不对的,但是主震怒了!我的孩子,这把剑本就该属于你呀!我敢说这是你此生见到的最好的剑,是主拜托罗斯使者送到你的手里,主要求你守护人民守护和平讨伐叛逆。”
其实这就是一把罗斯人惯用的钢剑,它看似平平无奇却是锐不可挡。
伯爵很喜欢埃斯基尔的说法,拿起剑鞘迅速抽出剑,只听得低沉的嗡嗡声,一把亮白之剑竟在自己的手中震颤。它竟是亮白的,与自己的灰铁佩剑完全不同。
甚至于,这把剑似乎还不可思议的有一些弹性。
仅就颜色而言,他觉得这的确是把好剑。随着蓝狐一句“它柔软而坚固,可以斩断您的佩剑”,伯爵本着自己的认知觉得这荒谬,一把剑斩断另一把剑是不可能的,除非挥动大斧头去砸。
蓝狐说得信誓旦旦,直言宝剑代表了罗斯使者的诚意,如若无法斩断任何的铁剑就是自己的耻辱。
伯爵果断行动,将自己的佩剑放在桌子,单手持新剑奋勇劈砍之,佩剑应声断裂,钢剑亦是劈在桌案,劈裂桌布,在橡木桌上留下深深痕迹。伯爵欣喜若狂,他将新剑指向窗户,对着阳光看不到剑刃丝毫的蜷曲。
“啊!宝剑竟在我的手里!”
罗斯人仍是极度神秘的,显然他们因为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对于丹麦有着很大仇怨,罗斯一定不会是法兰克的敌人,更不会是自己汉堡伯爵的敌人。恰恰相反,伯爵得了一把钢剑可谓得了大实惠,这比蓝狐对罗斯吹捧言语强上一万倍。
伯爵甚至亲自对当初对胖子蓝狐的无礼道歉,蓝狐自然是欣然接受了歉意,趁热打铁说明了商业的可能性,所谓罗斯商人也许可以绕过丹麦,从易北河入海口逆流而上进入汉堡,直接将珍贵皮革卸下,换取本地产的黑麦和别的有用的物资运走。
商业交流似乎存可能性,可这就让罗伯特为难。
无他,伯爵罗伯特待在自己的领地没有大事不会外出,出于王国大封臣的身份,婚丧嫁娶之类的大事意外,自己去拜访易北河入海口的弗兰德斯伯爵领是不合适的,甚至会被对方认为是一种威胁。罗伯特对地理概念的了解可谓稀烂,不过有可能依靠水道和海洋直接与罗斯人联络,终归是好事。
商业行动有了突破性进展,伯爵罗伯特口头上做出了欢迎罗斯商人直接交易的决定,至于正式定下贸易条约,其实还需要路德维希王子的首肯定夺。路德维希只有承认了罗斯公国是一个国家,双方才有完全合法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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