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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进山咯!”不枉费毛苗准备了这么久,终于要进山了。
毛苗现在满心满眼的都是即将出行的兴奋,出门旅游对于大部分的人都是高兴的吧。
而且还是具有冒险性的出游那就更加刺激感满满了。
毛苗以前还小的时候,特别是在小学升初中之前的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茶余饭后不是和鱼其一起出门唠嗑,而是爱待在家里幻想自己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探险。
记得那时候正是《鬼吹灯》在大街小巷流行的时候,好多人都突然间生出一个墓地探险的心。
毛苗对墓地探险的兴趣仅限于在书本上探索,对于惧怕黑暗的毛苗来说,让她真的下墓那是不可能的,‘纸上谈兵’可以‘真枪实弹’就免谈。
不过像是海贼王那样的冒险毛苗觉得比较适合自己,去到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进行大冒险。
能够像海贼王里的路飞那样,吃下神秘的恶魔果实,变身成为神奇的橡皮人,然后找到海贼们留下的巨大财富。
海贼王式的大冒险才是毛苗最为向往的冒险。
爱冒险应该是人类刻在基因里的冒险因子在作祟。
每个人的冒险精神似乎都是与生俱来的。
要去探索整座未知的后山,就是毛苗在实现自己小时候一直梦想着的冒险之旅。
昨天傍晚毛苗就开始仔细观察过天空的云彩,天空出现了绝美的火烧云,她已经觉得明天的天气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天气。
但是为了增加判断的可靠性得出更准确的信息,到了晚上她又用她匮乏的观测夜空的知识来观察了星空。
火烧云加上明亮的星空毛苗才敢下最后的结论——未来五六天都是无风无雨的好天气,是出行的好日子。
既然她出行的装备已收拾完毕,然后天公又作美,妥妥的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此时不出发更待何时。
起床后的毛苗囫囵的洗了个脸、刷了个牙,早饭没时间做也时间没吃,着急忙慌的背上她的早早就备好的小挎包和U形背包就往竹棚外冲。
刑天之国的时间本就比毛苗在现世的时间短,一点也经不起浪费不起,分分秒秒都要计划着使用。
只是怕晚出门个怕出门三两分钟,规划好的一天的赶路的行程就被耽搁了,毛苗起身的速度像猎豹一样敏捷,只见她右手拿起斧头后一溜烟儿的往山林里跑的就没影儿了。
要爬山最先到达的肯定是山脚下。
时常来山里薅野菜的毛苗对山脚绝大部分的地方那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山脚是熟悉的地方,对于熟悉的地方毛苗不打算多待,没有太多新鲜感可言,还是要抓紧时间去她没去过的那些地方,对未知地进行探索。
山脚不是她此行需要攻略的地方,所以毛苗只是把山脚当做一个通行必经地,只是略做停留。
高举着手中开路的斧头,找了一个她平时常走的进山的路,大刀阔斧的向前迈进。
毛苗还是要趁自己精力充沛的时候往更高处的山林走去,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探索完整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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